评论:还有谁和大楼一起“走光露底”?

编辑:222.172.221.99/yx007/200907021140 出处: 云商汇
  •   上海13层的在建住宅楼倒下后,连日来,人们对于这座被称为“楼脆脆”的疑问,已经从“如何倒的”转向了“如何盖的”。

      一座大楼的地基,本来“潜伏”地下不见天日,然而,该楼硬是以一种直奔主题、世所罕见的方式,在众目睽睽之下连根倒地、“走光露底”。当然,这样“走光露底”的可能并不只有“楼脆脆”。

      已有调查表明,在“楼脆脆”开发商的股东中,有多位同名的股东在闵行区梅陇镇政府部门任职,其中第二大股东竟为镇长助理。对此,上海市闵行区新闻发言人表示,有关方面已展开调查。

      我们要感谢“楼脆脆”,它的决然倒塌不仅保护了数百名住户的生命,也让那些“潜伏”在它背后的官员走入公众的视线。“施工不当说”“地基不牢说”“河畔高楼不宜说”有了新的注解,也不幸应了网友的一句话:超越行贿受贿,直接官商一体,连“勾结”的麻烦都免了。

      一个连资质证书都已经过期的小开发商,却能接下梅陇镇政府开发的大项目;一个均价超过14000元每平米的楼盘,“中标”地价仅为604元每平米,不足同期公开出让土地的三分之一;这样的一个楼盘, 城建、安监、规划、土地、水利等职能部门,人们只是在事后才看到它们急匆匆、“高度重视”的身影;这样的一个楼盘,竟然被列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诚信档案优良记录,并直接入围“市优质结构”“市文明工地”和“节约型工地”工作小组推荐!

      近年来,无论是北京刘志华、周良洛的落马,还是重庆8名厅级官员获刑,南京周久耕被网民“人肉”,人们看到的是,在权与钱的交易中,在规则的扭曲中,一些人不断地张大着胃口,不断地挑战着人们的常识,不断地突破着法律道德的底线。如今再看上海塌楼事件,我们有必要追问:在那些开发商股东名录上,究竟还“潜伏着”多少官员及其亲属?如果总是等到倾覆、塌陷,才暴露,才整顿,这样的代价太大了。(本报特约评论员 范正伟 京华时报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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